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研究您提出的有关建议,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为契机,指导加快推进教育新基建,服务和支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支持下的教育评价改革,推动《总体方案》落实落地取得新成效。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互联网大数据下的教育评价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助力教育评价改革,对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强调“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


  近年来,教育部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在教育评价领域的应用,提升教师教的能力、学生学的能力。一是加强中小学教师和学生信息素养评价。2021年7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1〕2号),提出依托“ 技术赋能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发展。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研究您提出的有关建议,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为契机,指导加快推进教育新基建,服务和支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支持下的教育评价改革,推动《总体方案》落实落地取得新成效。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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